一、市环境监察支队简介
安庆市环境监察支队是安庆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一支从事本市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现场执法专业队伍。现有职工30余人,其中党员干部15人,中、高级技术人员占60%以上。支队下设办公室、监察一大队、监察二大队、监察三大队和监察四大队五个职能队室。各内设机构职责如下:
办公室:负责行政、人事、财务、文秘、政务信息、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一大队:负责县(市)区监督稽查、环保专项行动、在线监控设施监管、环境应急等工作;
二大队:负责排污申报及核定、排污费审核、行政处罚审核及文书制作、总量减排监察系数上报、支队各类业务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大队:负责市区环境监管、排污费征收、建筑工地管理、城区应急等工作;.
四大队:负责环境信访、非工业建设项目审批等工作。
二、市环境监察支队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2、依据安庆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排污者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负责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排污费征收、解缴过程中的财务管理;
4、负责对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本辖区内环境污染方面信访的查处工作,承担全市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案件的转办、交办、移送、督办、稽查、归档等工作;
6、负责全市“12369”环境投诉受理工作。对本辖区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以及检举控告环境违法行为的来电、来信、来访接访和处理工作;
7、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制订;
8、督促、检查、指导县区的环境监察工作,并对全市环境监察工作实施稽查;
9、负责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察工作经验;
10、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市环境监察支队领导分工
王龙胜支队长:主持市环境监察支队全面工作;
唐琪虎书记:负责党务工作,分管办公室、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汪新民副支队长:分管三大队、四大队工作;
陈延闰副支队长:协助支队长工作;
周绍安副支队长:分管一大队、二大队工作。
四、联系方式
电话(兼传真):(0556)5542500
地址:安庆市皖江大道56号
邮政编码:24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