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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环境优美小城镇——河北省冀州市冀州镇,毗邻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具有得天独厚的湖滨优势,同时也肩负着保护衡水湖的重任,为了确保衡水湖水环境质量,冀州市的环保工作一直承受着巨大压力。
冀州市的大部分城区位于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按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规定,缓冲区和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不允许建设任何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不允许设置排污口。特殊的地理位置,一度成为冀州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
如何发挥衡水湖的潜在优势,找准经济建设和生态保护的最佳结合点,推动经济在“夹缝”中快速健康发展,已成为历届冀州市委、市政府领导层竭力思考的问题。
统筹建设湖滨宜居城市
核心阅读:把衡水湖规划与冀州城镇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实现衡水湖的开发保护与城市建设相得益彰,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人居环境。
科学发展,规划先行。冀州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科学规划作为建设滨湖生态城镇的龙头,2006年,冀州市启动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他们聘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的多名专家学者组成专门的规划班子。经过调查研究,专家指出,原来冀州镇总体规划注重经济元素,衡水湖生态品牌不突出,要实现镇域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必须打好生态牌,着力抓好生态产业,全力打造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巧借良好的生态环境做大经济文章。
为此,新规划把衡水湖规划与冀州城镇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实现衡水湖的开发保护与城市建设相得益彰,良性互动。在此基础上,确立了依湖建镇、借湖兴镇,打生态牌,走生态路,构筑“疏密相间、城湖一体、碧水新城、水绿相依”的城镇总体景观风貌,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人居环境。
实现废物回用链打造生态型工业
核心阅读:为从源头、从根本上控制污染,冀州市坚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建设生态型企业的切入点,引导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加快技改步伐,改进生产流程和工艺,使污染防治由末端治理为主向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
衡水湖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也是衡水市区和冀州市的饮用水源地,毗邻衡水湖的冀州市承担着保护水源地的重任。多年来,衡水湖水质一直保持在Ⅲ类以上,这得益于冀州市严把项目环保审批关,环保“一票否决”和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等制度的落实。仅2007年一年,冀州市环保局共有110个项目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项目审批率达到了100%,强有力的环境监管机制巩固了生态保护的成果。
为从源头、从根本上控制污染,冀州市坚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建设生态型企业的切入点,引导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加快技改步伐,改进生产流程和工艺,使污染防治由末端治理为主向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循环流动生产过程,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废物的减量化和再利用。
采暖铸造、化工、林板等企业在冀州既是利税大户,也是排污大户,近两年来,冀州市积极引导这些企业围绕循环经济上项目,通过加强环保技术改造,降低排污量,达到排污标准,不仅创造了良好的环保效益,而且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目前,全市已有15家工业企业基本实现了企业内部的物质能量小循环。
最大限度地利用高科技建设低能耗、无污染和再循环节约型企业,围绕循环经济上项目,已成为冀州企业界的共识。
冀州银海化肥公司积极围绕“安全、环保、扩产、降耗”上项目,投入5000多万元,建成了污水零排放、工艺冷却水闭路循环等项目,彻底解决了水资源浪费和排污问题,年节约水100万吨,削减氨氮排放量86.5吨,削减COD排放量47.5吨。目前,这家企业正在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