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经县编委批准成立“潜山县环境信息监控中心”和“潜山县环境事故应急中心”,11月21日正式挂牌成立,副县长曹红斌为“两中心”成立揭牌。
潜山县环境信息监控中心为县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财政全额供给,主要职责是:对全县环境质量进行监控,并按规定向省、市环保部门传输;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进行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估。同时,负责全县生态创建和环保目标考核工作。潜山县环境事故应急中心与县环境监察大队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主要职责是依据环保法律法规调查处理环境突发事故,同时在县突发事件应急中心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负责对影响环境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