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绿色有限责任公司被责令限期整改
天柱绿色有限责任公司废旧轮胎无害化、资源化处理项目,由于没有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规定落实“三同时”,造成废气污染,影响群众生产和生活,在此次“环保专项行动”的执法检查中,被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完善治污设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待治污设施及配套工程竣工后,报请市环保局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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