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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第一次
污染源普查简报
第
7期
安庆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
4月
22日
安庆市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组赴各县(市)对污染源普查
工作进行核查
4
月
10日
,按照庆普查办函〔
2008〕
23号《关于开展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的通知》的要求,安庆市环保局副局长刘兵、助理调研员吴云分别带队前往枞阳县、潜山县开展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
检查组在对潜山县进行核查时,随机选取梅城镇潜阳路作为本次核查街道,检查组首先查阅了该县梅城镇生活源普查原始资料,在县普查员的引导下逐户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达到普查标准的单位共计
27家,其中餐饮类
17家,理发
7家,保健
1家,医院
2家。将此结果与县普查表对照,发现潜山县普查办漏报一家,经过分析,发现漏报的主要原因是对普查对象界定标准把握不够准确导致,核查组要求潜山县普查办对前一阶段普查结果进行自我核查,自我完善。
目前,市普查办已完成对枞阳县、桐城市、岳西县和潜山县四个县(市)普查质量核查工作。
省污染源普查督查组来安庆市督查污染源普查工作
为了确保污染源普查时间进度和普查质量符合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入户普查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4月
18日,省污染源普查督查组在省环保局党组成员张之源总工程师的带领下,对安庆市市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在听取了市普查办的工作情况汇报后,查看了普查资料,随机抽查普查表,检查普查填报情况是否有遗漏现象,对基层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答疑。
安庆市城区基本完成生活源数据处理工作
根据国务院和省关于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时间安排,在
5月
31日前完成普查数据的第一次报送工作。安庆市污染源普查办人员经过加班加点,目前已完成了城区
549户生活源数据的处理工作,其中包括对
382户住宿、餐饮业,
167户居民服务业的录入、复录、比对和审核。另外,医院及集中式处理设施的普查表正在人工审核阶段。
安庆市岳西县普查办召开会议强调质量控制工作
目前,安庆市岳西县污染源入户调查工作已经结束,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岳西县污染源普查办召开会议,要求加强审核,保证普查质量,围绕“全市争一流,全省争先进”目标,确保漏查率低于
2%。岳西县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环保局局长刘崇要求,一是要分好工、定任务、多加班、讲效率、抓紧时间,尽快完成录入上报工作;二是集中办公,对照产排污系数进行排污量的数据处理和录入工作;三是加强信息沟通,确保数据处理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四是普查档案资料要齐全,整理要规范,做好迎接上级普查机构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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