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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庐江县环保局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浪费资源、污染严重、效益低下的“十五小”坚决说不,与县监察、公安、经贸委、工商、供电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出动执法人员
130
余人次,车辆
30
多台次,共取缔关闭了县域内
4
家土法炼铅、
3
家利用废旧轮胎炼油企业,
1
家小酸化油脂厂,拆除锅炉
1
座,窑炉
8
座,捣毁非法生产线
9
条,对
2
家关而不闭的土法炼铅企业业主分别处以行政拘留或行政传唤,有力地控制了“十五小”企业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今年
9
月份,县环保局在对被依法取缔关闭的
8
家“十五小”企业进行后督察时发现,庐江县必胜金属制品厂、郭河镇三畈炼铅厂业主置政府明令禁止与环保执法人员多次教导于不顾,采取“日毁夜建,深夜做业”、“自备电源”、“欺诈、恐吓执法人员”等方式,公然违法生产,污染环境,影响群众身心健康。针对其上述恶劣行为,县环保局迅速依法报请县政府,由环境监察大队、公安治安大队会同两厂所在镇派出所,联合执法,在通过连续多次的白天突击,深夜蹲守,现场摄像后,取得了上述两家企业违法生产事实,当即查封了其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原、辅材料、产品,扣押了部分非法产成品,并依法将郭河镇三畈炼铅厂业主行政拘留,向庐江县必胜金属制品厂业主下达传唤通知,勒令其限期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由于县执法部门采取方法果断、有效,截止
10
月初,上述两家企业负责人已按环保部门要求自行彻底拆除生产设备,将厂区所有生产源、辅材料清理完毕,并恢复局部地貌。
县环保部门在近期的后督察中,未发现任何三家被取缔关闭的“十五小”企业有死灰复燃迹象。同时,环保部门也表示,虽然近期整治“十五小”取得了可喜成果,区域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但针对“十五小”企业的监管,会继续采取高压态势,在思想上将决不会掉以轻心,在力度上将决不会有丝毫松懈,在行为上将不会有任何妥协,将严把环评关,对“十五小”、“新五小”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产生,努力巩固“十五小”取缔关闭成果,深入开展后督察工作,发现一家关闭一家,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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