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我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施意见,促进球团(烧结)行业“规范化、规模化”健康有序发展,我市按照“四个一律”原则,采取“统一标准、分片互查、普查与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27家球团(烧结)企业47台(套)烧结炉进行了集中整治。
通过整治,已关闭拆除或即将关闭7家企业14台(套)烧结炉,占总炉数的30%;责令停止建设或生产6家企业8台(套)烧结炉,占总炉数的17%;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13家企业16台(套)烧结炉,占总炉数的34%;强化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7家企业9(套)烧结炉,占总炉数的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