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工程建设尽可能趋利避害,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需了解厂址周边地区广大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如环境空气污染、噪声影响、水环境影响、生态影响等,以便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计中加以体现。
本项目已于2011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在“安庆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向社会公众进行了第一次环评公示,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评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怀宁县镜山石子厂石镜乡镜山建筑石料用大理岩矿15万立方米/年采矿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设计开采规模为年开采建筑石料矿15万立方米。拟设采矿权范围内保有333类资源储量182.59万立方米,拟开采利用资源量179.23万立方米,设计资源利用率98.16%,矿山服务年限11.95年(不含基建年),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10米,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工艺粉尘排放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2)设备噪声及运输噪声对场界及居民点声学环境质量的影响;
(3)固体废弃物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4)项目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等。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对于爆破产生粉尘,可在爆破前可先在爆破现场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另外选择扩散条件较好时间进行爆破,有助于粉尘的扩散;对于采场的钻孔设备在工作时可产生粉尘污染,用洒水的方法抑尘;对往来于采石场及碎石加工厂的运输车辆可以产生道路扬尘,也可采用洒水的方法减少粉尘污染;对碎石加工厂在运行时粉尘拟安装负压布袋除尘设施,即在产尘部位用吸尘罩将含有粉尘的气体导出并经过布袋除尘,最后经过15 m高排气筒排空。
(2)对于噪声污染,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并采用隔声、减振措施,将固定噪声源远离保护目标布设。保证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针对运输车辆噪声,项目单位应合理安排运输频次,避免夜间运输,严禁超载并应限速,路过运输路线沿途敏感点时应尽量减少鸣喇叭。
(3)本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土石,优先供其它工程做填方用,多余部分排至排土场。
(4)项目区域采取水土保持及复垦等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土地相关政策、相关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在确保实施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所提及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居民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生态问题的认识;对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和生态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及生态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