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 | 省环保厅 | 安徽政府 | 安庆政府
登录模块加载中...
首页| 工作动态 | 信息公开 | 环保业务 | 环保政策 | 环境标准 | 在线办事 | 互动交流 | 环保投诉热线
·潜山生态立县引领绿色崛起(11月17日)·339亿吨污水不能靠“符合标准”来稀释(11月17日)·中央决定建立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试验区(11月17日)·【公示】关于安庆恒远置业有限公司安庆恒大(11月16日)·北京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征意见 擅自买卖需要赔(11月16日)·近七成受访者感觉空气监测数据和直观感受不(11月16日)·长江废污水年排放超300亿吨 黄金水道岌岌可(11月16日)·低碳发展蓝皮书: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或年底出(11月16日) 搜索:
 
在线办事
危废转移 环评办事 环评评估
环评审批 公示申请 辐射许可
环保验收 危废许可 监测委托
排污许可 夜间施工 设施拆除
快速导航
办事指南
1.环境污染投诉指南 [关注5835次]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关注4652次]
3.网上环保投诉须知 [关注4339次]
4.安庆市项目环评技术评估工作流程 [关注4154次]
5.办理机动车绿色环保标志的方法 [关注3385次]
6.排污许可证监察工作程序 [关注3265次]
7.安庆市征收排污费工作程序 [关注2645次]
8.企业做环评的收费标准 [关注1574次]
您的位置:首页>>办事指南>>其他业务>>正文
字体:[] [] []

环境污染投诉指南

环境污染投诉指南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环境的关注度也随之提高。在日常生活中,有个别单位和个别人的行为会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为了能给市民创造一个最佳的生活环境,有关部门将根据自己的职责,依法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并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

    亲爱的市民朋友,当您遇到生活环境被侵害的时候,应该如何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职能部门的分工,在第一时间向主要负责部门反映并寻求帮助呢?

    我们希望能通过以下的内容给您提供必要的帮助:

水体污染

1、发现有工厂偷排放污水,造成了污染,向哪个部门投诉?

    提醒:当您发现,有工厂随意排放废水,或者通过管道把废水排放到江、河、湖、海时,请您及时把这一情况,通过环保局投诉服务电话12369进行反映。环保局将及时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处理。只有我们共同行动起来,才能更好的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2、发现船舶漏油或随意倾倒含油废水,污染了海洋,应该如何进行反映和投诉?

    提醒:海洋与人们生活的关系密切,日常对海洋进行管理的主要部门有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海事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

   当遇到船舶对海洋造成污染的时候,请您根据不同的水域和不同的违法主体,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

    当您发现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向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投诉。

 港区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港区水域外非渔业、非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向海事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当然,如果是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则应该向解放军、武警部队环境保护部门来进行投诉。

 声污染

     人们都希望有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而日常噪声污染可能不同程度发生。工业噪声、非工业噪声、比较特殊的噪声污染都有相关的管理部门进行监控和管理。当遇到这些噪声污染影响您的生活时,只要您有针对性地向相关部门反映,就能得到有效的帮助:下面,我们帮助您了解发现噪声污染影响生活的时候,如何及时且有针对性的向相关部门反映。

 1、有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可能超标的很大的噪音;有人在居民区里开设了五金加工作坊,结果作业的声音影响了周围的群众。应向哪个部门反映?

提醒:当您遇到类似情况时,请及时拨通环保局投诉服务热线12369来寻求帮助。环保部门在接到您的电话后,会尽快派人查处。

2、商业经营、餐饮、娱乐、公共场所、家用电器和乐器产生了噪声污染,结果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生活。还有在疗养区、居住区、文教区内,中午和夜间噪声和振动污染的。应向哪个部门反映?

    提醒:您可以立刻通过城管12319热线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反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会进行调查处理。

3、出现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管理职责以外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比如,因为有人吵架或者刻意骚扰引发的噪声,如何反映?

    提醒:您就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投诉。

4、机动车乱鸣喇叭,或者把车辆进行改装,造成噪音,应该如何反映?

    提醒:关于有关规定,在厦门岛内、以及有关禁鸣的路段,机动车不能鸣喇叭。同时规定,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市民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投诉。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有人随意对车辆进行改装,有的改大喇叭的功率,有的改动了排气管,造成噪音,

9 7 3 1 2 3 4 8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 SITEMAP | 办公电话
主办单位:安庆市环境保护局 皖ICP备06000126号
维护管理:安庆市环境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556-525626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