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七大”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重要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工作。近日,市环保局根据省局文件要求,开展 2007 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2007 年的“城考”工作分为:环境管理、污染控制、环境建设、环境管理等四个部分。新增“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考核指标。
2006 年我市“城考”工作在全省(除 4 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成绩名列第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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